第03版:企业天地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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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人田伟平,身份证号510403197109062612,家庭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格萨拉大道11号10栋2单元12楼3号。2025年3月7日17时45分,本人驾驶川D37C78号小型面包车在攀枝花市西区矿务局至清香坪路段从事非法营运时,被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经执法人员批评教育,本人已深刻认识到非法营运行为的危害性。本人在此登报承诺:今后不再从事非法营运。

承诺人:田伟平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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