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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干热河谷攀枝花灌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进行公示。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1)电子版获取:公众可到以下网址自行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cvAW3CmAlSKucp8gq-R0Q?pwd

提取码:rc76

(2)纸质版获取: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攀枝花市水资源配置工程推进中心

单位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湖山巷2号

联系人:刘健锋

电话:0812-3912101 15892586785

邮箱:2905393291@qq.com

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15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7-84872714(传真) 15872384020

邮箱:270988703@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金沙江干热河谷攀枝花灌区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个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外的个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发表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完整填写后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交予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从即日起,本次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攀枝花市水资源配置工程推进中心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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