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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四川拟统一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

  四川日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春华)10月10日,记者从省医保局了解到,四川正加快规范全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管理,推进建立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将长期或终身需要在门诊治疗的慢性病、重大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目前,相关政策正通过省医保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目前,全省基本医疗保险以市级统筹为主,各地门诊慢特病政策不一,病种范围、认定标准不一,影响参保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此,省医保局起草了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实施公平适度的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缩小地区之间差距,提升制度的均衡性和可及性,进一步减轻群众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征求意见稿提出,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适用于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全省将按照国家规范化管理要求,对门诊慢特病病种名称、认定依据、支付范围及待遇保障等进行规范统一。同时,还将做好与普通门诊统筹、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单行支付药品以及原有门诊慢特病相关政策的衔接实施综合保障。

  (原载10月13日《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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