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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河湖治理保护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

本报讯(陈峰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肖憶)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小平率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辖区内的大河湿地公园、新坪河、永兴河、安宁河,采取现场查看、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检查了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河湖日常保洁、公示牌设置与更新、河湖长制工作社会监督评价机制、跨部门协调联动长效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运行情况等。

检查组指出,开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全面深入实施《条例》规定,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督等工作,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提升,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显著。

检查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化法治思维,完善责任体系,持续强化河湖长制工作,夯实河湖治理保护责任根基。要构建新格局,持续提升河湖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拓展河湖巡查监管范围,增强监管能力,推动河湖治理提质增效。要聚焦新目标,提升河湖智慧化管理能力,全力推动我市河湖治理保护向规范化、专业化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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